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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 来源:本站 | 作者:本站编辑 | 时间:2007-08-04 00:27:33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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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诊断标准

淋病必须根据病史、体检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慎重作出诊断。

1.1 接触史

有婚外或婚前性行为,性伴感染史,或与淋病患者共用物品史,或新生儿的母亲有淋病史等。淋病潜伏期1~10天,平均3~5天。

1.2 临床表现

1.2.1 男性:尿痛、尿道口红肿、溢脓,可有尿急、尿频及伴有全身不适。

1.2.2 女性:白带增多、脓性;有腰痛、下腹痛、子宫颈红肿、宫颈口糜烂、有脓性分泌物。前庭大腺部位可发生红肿及疼痛。可有较轻的尿急、尿频、尿痛、尿道口红肿及脓性分泌物。幼女可有外阴阴道炎、外阴及肛门周围皮肤粘膜红肿,阴道溢脓。

1.2.3 有合并症的淋病,男性可出现前列腺炎、精囊炎、附睾炎、尿道狭窄;女性可出现输卵管炎、盆腔炎;严重时发生播散性感染,表现为寒战、高烧、皮疹、关节炎、心包炎、心内膜炎等全身症状。

1.2.4 其他部位淋病

淋菌性眼结膜炎:结膜充血水肿,有大量脓性分泌物。新生儿淋菌性结膜炎大部分是分娩时经患淋病的母亲产道所感染,多为双侧。成人结膜炎常是患者自身或性伴的泌尿生殖道淋球菌感染的分泌物,通过手指或毛巾等污染眼睛被感染,多为单侧。

淋菌性咽炎和直肠淋病与淋病患者有口交或肛交行为而感染。

1.3 实验室检查

1.3.1 涂片:取尿道或宫颈分泌物涂片作革兰染色,镜下可见大量多形核白细胞。多个多形核白细胞内可见数量多少不等的革兰阴性双球菌。此法对女性患者检出率低,可有假阴性,必要时应作培养。

1.3.2 培养:标本在选择性培养基上培养,可出现典型菌落。氧化酶试验阳性。取典型菌落作细菌涂片,可见到革兰阴性双球菌。

诊断:根据1.1~1.3进行。

如标本取自生殖器以外部位,儿童或在法医学上有重要意义时,则必须对培养的菌株经糖发酵试验,荧光抗体试验进一步鉴定确证。

2 治疗原则

应遵循及时、足量、规则用药的原则,根据不同的病情采用相应的治疗方案。性伴如有感染应同时接受治疗。疗后应进行随访判愈。

3 临床治愈

治疗结束后两周内,在无性病接触史情况下,符合如下标准为治愈:a.症状和体征全部消失;b.在治疗结束后4~8天内从患病部位取材,作涂片和培养均阴性。

4 管理及预防

首先要进行社会一级预防,加强性病防治宣传教育。要重视二级预防,早期发现病人给予合理治疗。可在高危人群中进行筛查,以及追踪病人的传染源及接触者。同时加强对淋病患者的管理。在患病期间不能从事可能扩散疾病的职业,如保育员、护理及浴室工作人员等。在医院及托儿所等如发现工作人员患有淋病及入托幼儿有外阴阴道炎,要严加注意,例如规定分用体温表,浴盆、毛巾及床单应消毒等。

淋病属常见病之一,根据民政部有关规定,患有性病尚未治愈者,暂不予以登记结婚。

为预防感染,性伴任何一方染有淋病未彻底治愈之前,应避免性生活,并应严格分开使用毛巾、面盆、浴盆、床单等可致传染的媒介物品;污染物品可煮沸消毒。

个人预防可用避孕套或避孕套与杀精剂合用。在性接触后不滥用抗生素,因为可能发生耐药菌株及对抗生素过敏等问题。为预防新生儿发生淋菌性眼炎,应在出生后1h以内用抗生素或硝酸银眼药水滴眼。推荐应用:1%硝酸银眼药水或1%四环素眼药膏,或0.5%红霉素眼药膏点眼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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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作者: 本站编辑 录入时间: 2007-08-04 00: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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