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视角 -试剂 -技术 -阳光文化 -临检 -免疫 -微生物 -生化 -分子生物 -检验医师 -检验科室 -检验名人 -论文 -图谱 -下载 -质量法规 -继续教育 -专家讲坛 -谈笑风生 -论坛
·检验问答-常见疾病检验指南
·蓝光红外技术-独特生化技术
·留言本  ·翻译  · 天气预报
  永和阳光 -=> 永和阳光 -=> 阳光视角 -=> 正文  湖南永和阳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欢迎光临!近期网站正在改建中,其中“视频天地”、“在线客服系统”正在试运行,如有不便,请见谅! (2008-9-26)   

《国际卫生条例》15日生效 将应对突发卫生事件


[ 来源:本站 | 作者:本站编辑 | 时间:2007-6-16 0:20:38 | 浏览: ]

字号选择〖   〗

 

        世界卫生组织14日宣布,作为应对国际公共卫生领域威胁的新工具,《国际卫生条例(2005)》(简称《条例》)15日正式生效。

  世卫组织助理总干事戴维·海曼当天在日内瓦万国宫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改善卫生安全是世卫组织和国际社会的责任,实施《条例》是国际社会的集体责任,世卫组织将帮助所有成员国开展实施《条例》的工作。

  世卫组织指出,目前,受人口流动、全球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等因素的影响,一些新的和重新出现的疾病以不同以往的方式传播。而这些疾病的传播又不同程度影响着全球各地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国际社会应采取集体防范和各负其责的措施,这也是《条例》的宗旨。 为确保《条例》的实施,世卫组织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体系,在日内瓦总部和各地区设立了24小时值班的战略行动中心,并与其他机构合作加强了流行病预警行动网络。

  《国际卫生条例(2005)》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例,旨在控制可从一个国家向另一个国家迅速传播的疾病的威胁,为从源头控制突发卫生事件提供了必要法律框架。


来源:本站    



上一篇:人血白蛋白闹“饥荒”的背后
下一篇:帕克MVP邓肯两双 马刺4-0横扫骑士四次夺冠
[评论]  [发送给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转载请注明来源   
 评一评(点击这里查看更多评论)
正在读取…
笔名:
评论:
[评论将在5分钟内被审核,请耐心等待]
【注】 发表评论必需遵守以下条例: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特别声明: 本站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可以自由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我们尽快予以更正。
原始作者: 本站编辑 录入时间: 2007-6-16 0:20:38
信息来源: 本站 网站管理:
 站内搜索
 最新图片
 相关文章
·暂无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总编信箱 - 注册会员
本站部分图文来自网络,非商业用途,如侵犯你的权益,请告诉我们,我们及时删除!联系QQ:631534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