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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要求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管理


[ 来源:本站 | 作者:不详 | 时间:2006-8-16 19:42:07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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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近日通报,截至2006年3月31日,卫生部共审核批准了64家机构开展人类辅生殖技术,7家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卫生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辖区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机构的设置规划并加强管理,不可盲目增加开展上述技术的机构,严禁此项技术的商业化和产业化;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进行严格的清理和处罚。

    卫生部近日印发的《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还规定,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的机构应在正式运行2年期满前3个月内,通过辖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向卫生部提出校验申请,卫生部在收到校验申请后,在其正式运行2年期满前实施校验工作。逾期不提出校验申请的,卫生部将不组织专家实施校验工作,其原批准证书同时作废。《实施细则》对校验的内容、方式、专家遴选等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其中校验结论分为三类:校验合格、限期整改与校验不合格。做出校验不合格结论的,由卫生部收回原审批证书及其副本,责令该机构全面停止实施全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采集、保存、外供精子的工作,并做好善后工作。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在2年内不再受理其开展上述技术的申请。未经卫生部审批,以往曾经开展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机构,应立即停止开展相关技术服务活动,对以往实施此项技术的情况进行总结,妥善保存相关技术资料,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审批。自2006年5月1日起,仍未停止相关技术服务的机构,省级以上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其申报的申请。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七日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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