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卫生技术资格
参加全国统考,报考条件:
士级职务:
1卫生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师级职务:
1中专毕业,从事士级职务满5年;
2大专毕业,从事士级职务满2年;
3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4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5考试与单位聘任分开。
中级卫生技术资格
参加全国统考,报考条件:
1中专学历,受聘师级职务满7年;
2大专学历,从事师级工作满6年;
3本科学历,从事师级工作满4年;
4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师级工作满2年;
5获得博士学位。
高级卫生技术资格
申报程序:本人提出申请——单位综合评价意见——局职改办、市职改办审核——高级评委会办公室审核——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评议审定任职资格(论文答辩)——省人事厅审批。
(一)申报正高级资料
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主任医师(药、护、技)师资格后,受聘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5年以上。
(二)申报副高级资格
1.获博士学位,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受聘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2年以上;
2.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受聘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5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受聘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5年以上。
4.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后读学历者可比照上条执行。
破格晋升的要求
(一)正高级资格
确有真才实学,任现职期间业绩卓著,学术和临床技术上有重大突破,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但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后,受聘副主任医(药、护、技)师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取得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后,受聘主任医(药、护、技)师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科技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以奖励证为准);
(2)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项目的主要完***(前二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3)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获奖项目2项以上的主要完***(前二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2.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国家级1篇以上);
(2)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6篇以上(其中,国家级期刊3篇以上)。
符合上述范围和条件,提交相应的有效材料和证明(件)者,可提出申请,并参照正常申报的程序送评。
流动人员〔省、市外(含部队转业干部)调入人员〕资格审核验印(含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
1.本人调入半年后所在单位的工作鉴定;
2.本人填写、单位审核盖章的《省外引进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发证申报表》(高级人员一式二份,中、初级人员填写一式一份);
3.由单位填报盖章《省外调进人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发证登记册》一式两份;
4.原单位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份(全表复印,不得缺页);
5.调出单位的行政介绍信复印件一份;
6.申报确认中级资格者,必须提交参加本专业“卫生技术专业水平计算机辅助考试”成绩合格的《广州卫生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一式两份(原件);
7.贴相片页一张;
8.资格审核发证费高级75元,中级50元;初级40元。
博士生、硕士生及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专业技术资格审核发证程序
(一)博士学位毕业生认定中级资格审核办法
1.本人报到上班后三个月所在单位的工作鉴定;
2.填写《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一份;
3.博士、硕士及学士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广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发证表》一式三份;
5.贴相片页一张;
6.资格审核发证费120元。
(二)硕士学位毕业生认定中级资格办法
1.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职务工作3年以上;或者受聘师级职务满2年(1年)后获得硕士学位,再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2年);
2.参加本专业“卫生技术专业水平计算机辅助考试”成绩合格的《广州市卫生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一式两份;
3.填写《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一份;《广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 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发证表》一式三份;
4.贴相片页一张;
5.资格审核发证费120元。



